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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六位司局长专访

时间:2018-10-15 17:02:3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

  为促进质量强国建设,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以“加强市场监管 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共同开展的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从质量整治、消费维权、质量服务、质量提升、改善营商环境、质量宣传等方面入手,为企业提质升级转型发展提供内生动力,为百姓解决实际质量问题。
  借此全国“质量月”活动契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司局纷纷表示,要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加大消费维权力度,提振百姓消费信心,改善营商环境,提高市场主体质量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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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用执法利剑提振百姓消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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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着守护质量安全底线、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的重要职责,这一职责体现在多个条线的业务工作中。执法稽查局的主要职能是执法办案,具体而言,主要是负责有关标准化、认证、计量、质量案件,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同、拍卖案件,知识产权案件,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案件等。此外,还负责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这些职能都与提升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
  执法办案是市场监管部门提高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加大消费维权力度,针对百姓关切的“身边质量”问题,开展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联合执法,突出老年人、婴幼儿、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突出城乡接合部、农村消费市场等重点区域,突出重点消费品,认真组织开展了农资、建材、汽车及汽车配件、成品油和车用汽柴油打假“质检利剑”行动,持续开展电商产品质量和消费品质量执法打假,严查质量违法案件,查办农资质量违法案件320起,减少农业损失约1300万元;查处包括生产“地条钢”在内的建材产品违法案件3200多起,涉案货值约13.5亿元;持续开展电商产品质量执法打假,组织4次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线索排查,查办电商产品质量违法案件275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1起,其中大案要案3起。
  下一步,执法稽查局将结合网络时代特点,聚焦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社会热点、群众痛点,组织专项执法,查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售后服务是商品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售后服务纠纷越发凸显。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17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显示,2017年因售后服务引发的投诉接近投诉总量的三成,大约20多万件。关于售后服务,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的规定。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则对新消法中的“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作为总局专门的执法办案部门,执法稽查局将认真落实总局党组的部署,立足职能积极开展执法办案,让法律“硬”起来,长出“钢牙利齿”,有效震慑不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把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应有作用。


  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燕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是我们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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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以下简称价监竞争局)作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刚刚组建成立的业务司局,主要职责是: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规则指南和措施办法。依法监管价格收费行为,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监督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价监竞争局的使命就是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为建设质量强国创造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我们将立足自身职责,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政府部门排除、限制竞争,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电力、旅游、电信价格监管,督促落实降价措施,提升服务质量;做好涉企收费、殡葬服务收费检查,加强药价、房价等民生价格以及关键节点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规范直销行为,坚决打击传销;制止和查处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畅通12358价格举报投诉渠道,为实施建设质量强国战略、保护消费者权益恪尽职守。
  质量和价格是统一和包容的关系,二者相向而行的结果就是优质优价。按质论价是价格运行机制的核心要义,价格和质量应成正比。我们通过查处串通提高价格、虚假低价、采取变化等级的手段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等违法行为,保障经营者能以合理价格销售优质的产品,消费者能以低廉的价格购买合格的产品。
  我们监管的宗旨就是让经营者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做到质价相符,既有优质优价,也有价廉物美,丰富供应结构,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消费需求。
  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有机统一的整体。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有序竞争,增进消费者福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诚信经营,刺激消费需求,提升经营者市场空间。在市场监管中要加大普法宣传和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降低维权成本,促进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的整体改善,同时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司长梁艾福:创建线上线下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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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定”方案,新成立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以下简称网监司)负责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消费环境建设。
  2018年,网监司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创新监管方式,深入推进网络交易监管、市场规范管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依法监管,推进立法建规工作。积极参与起草《电子商务法》工作,推进《网络交易违法失信惩戒暂行办法》等的研究制订工作,协助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早日出台,颁布实施《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二是加强协作,切实增强监管合力。牵头召开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全体会议,联合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部署开展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适时组织7部门开展联合督查,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文物、野生动物保护、拍卖、旅游等领域市场规范管理工作。
  三是转变理念,积极探索监管新模式。以消费者保护工作为例,积极探索“互联网+消费维权”,全国统一的12315互联网平台二期于今年3月15日正式上线运行,畅通了消费者诉求渠道。今年1月-8月,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共接收消费者投诉举报174.45万件,其中,投诉150.50万件、举报23.95万件。同时,继续深入推进12315“五进”工作,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着力将消费纠纷解决在基层一线。促进消费纠纷源头治理,积极探索诉调对接、人民调解等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四是共建共享,提升社会共治水平。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会同26部门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同时,指导各地强化消费提示警示和行政约谈指导,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全国5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和普法宣传。
  下一步,网监司将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深入贯彻《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继续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大力加强部门间配合协作,稳步推进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积极拥抱“互联网+”,不断创新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持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创建线上线下市场监管新局面。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司长张文兵:创新构建“抽检分离”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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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总体要求,2018年以来,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以下简称质量监督司)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整合监管资源,创新监管理念,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建设等方面做出了总体部署。以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不断提升监督抽查发现和解决突出产品质量问题的能力,着力营造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始于1985年,1993年列入《产品质量法》,成为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中最重要的法定方式。在认真分析评估实施30多年来监督抽查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后,质量监督司从2018年起,以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为核心,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建设。
  一是实现全国监督抽查计划统筹。结合重点监督产品、风险监测发现问题产品、消费者投票关注产品,采取“两上两下”方式,实现全国监督抽查计划统筹,避免重复抽查。二是全面构建“抽检分离”模式。总局通过公开招标,从检验能力、资质、管理水平等多方面择优遴选检验机构,省局负责组织实施抽样,打破原有同一家检验机构既抽样又检验的工作模式。三是强化“双随机”方法运用。开发“双随机”系统,通过系统随机选取、匹配拟抽查企业和承检机构,实现“阳光监管”,杜绝“任性执法”。四是逐步实施市场买样。对量大面广的部分消费品采用付费方式在市场上抽样,贴近消费者质量感受。五是探索推行“盲样”检验。对具备“盲样”检验条件的产品,去除生产企业名称、商标等可识别的标签后,再进行检验,减少检验过程中主观因素干扰。六是注重信息化手段支撑。使用e-CQS信息化系统和视频可视化监控系统,将抽样文书电子化、监管数据一体化、抽样工作可视化,提升抽检工作质量。
  通过改革完善监督抽查工作制度,有效提升了监督抽查发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能力,实现了公平监管、有效监管。9月11日,李克强总理考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质量监督司监督抽查处向总理汇报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双随机、一公开”情况。
  从发布结果看,前三季度国家监督抽查覆盖了88种产品,涉及9412家企业10746批次,发现34批次涉嫌假冒、无证生产,通过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1157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0.8%,相比2017年同期的9.7%,提升了1.1个百分点。通过责令整改、复查检验、公开曝光、行政处罚等后续处理,有效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应该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改革不仅提升了监督抽查发现和解决突出产品质量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促进了企业质量责任的落实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通过将抽查结果公之于众,使质量好的产品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客观上起到了扶优治劣的作用。并且,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分析质量状况,形成权威的抽查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和政府,已成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了解全国产品质量状况的重要参考之一。


  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司长周石平:全面保障特殊食品食用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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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单设章节,要求对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高度重视特殊食品监管工作,并在原食药监总局特殊食品注册管理司的基础上组建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全面推进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强化特殊食品注册与监管。
  特殊食品事关特定人群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尤其是婴幼儿配方食品直接关系婴幼儿的生长发育和中华民族的未来,做好特殊食品监管工作,意义重大。
  按照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要求,目前已建立了特殊食品注册、备案管理制度。一是保健食品实施注册备案双轨制,发布第一批原料和保健功能目录,对涉及首批原料和功能目录的在审产品进行了集中办理,深入研究原料目录和功能声称管理制度,组织开展26种原料和16项保健功能研究及评价方法修订。二是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确定审评审批“三原则”,即必须添加的一个都不能少;可选择添加的以企业明示为前提,总量不得超标划出底线;不应使用的坚决禁止,确定标签标识审查的“五个不得”为严格标签标识管理划出红线。根据注册进展实际,明确将2019年1月1日作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过渡截止期限,将2018年1月1日作为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过渡截止期限,给予企业充足时间消化政策、合理安排产能,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成本。三是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初见成效。该项工作自2017年7月九部门联合部署以来,在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下,以“四个最严”为遵循,全面摸排,深入宣传,重点抽检,严格执法,查办了一大批有影响力的案件,严厉处理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食品保健食品领域欺诈和虚假宣传势头得到遏制,市场环境得到净化。截至2018年7月底,全国已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案件3.7万余件,货值金额16.2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8600名。
  下一步,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和总局安排,严字当头,坚决把好特殊食品注册和监管关。一是严把注册关。进一步改革保健食品注册管理,突出食品定位,清晰界定产品范围,聚焦产品安全性审查,逐步扩大产品备案范围,加大原料和功能制定力度,保障保健食品食用安全底线;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审评审批,对已批准配方需要变更注册的,严守安全底线;加快推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工作,抓紧实现1岁以下特医食品类别审批全覆盖,完成“力争12月31日前实现1岁以下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产品类别全覆盖”的工作要求。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坚持严字当头,源头严防、过程严控、产品严检、市场严管。严格企业生产经营许可,督促其持续保持许可的条件。综合运用日常监督检查、体系检查、飞行检查等多种手段,加大对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对总局体系检查发现问题的特殊食品企业的整改措施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是继续推进专项整治。继续突出整治重点,严厉查处虚假标识标签、虚假广告、违法会议营销、网络欺诈营销等违法行为;强化案件查办,集中力量抓紧办结一批案件,严格依法处罚到人,全面处置问题产品,开展全链条打击,加强部门协作和行刑衔接;深化宣传引导,依法公布检查、抽检、处罚、案件等信息,深入拓展科普宣传;认真总结经验,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探索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计量司司长谢军:强化市场监管 促进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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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量是强化市场监管的重要技术基础,作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控制质量和创造更高质量的重要手段。计量司承担着统一管理全国的计量工作的职责,在促进质量发展、强化市场监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主要职能包括:国家计量基准、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立及组织实施工作;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助推质量强国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近年来,持续推进新一代高准确度、高稳定性计量基准标准研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准、可靠、高效的计量基础保障和服务;建立和完善纳米新材料、新能源、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生物安全、先进装备制造业等领域急需的国家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加快公共安全、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重要领域标准物质的研制与生产。针对当前工业生产中的核心技术和关键瓶颈,积极开展前瞻性计量技术研究,为工业产业提供“全产业链、全溯源链、全寿命周期”的计量测试服务,先后在航空航天、卫星定位与导航、海洋装备、精密机械等领域批准筹建了20家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努力实现先进测量技术直接应用于生产实践,提升制造业竞争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技术支撑。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市场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近年来,不断加强基本物理常数、量子基准关键技术等计量基础前沿研究以及精确测量方法等基础性、关键性和共性的计量技术研究,各类计量科技成果不断涌现,连续6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7项;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激光冷却-铯原子喷泉5号钟被国际计量局认可接收为基准钟,我国成为第8个参与驾驭国际原子时的国家;得到国际承认的校准与测量能力(CMCs)达到1523项,国际排名从第7位跃升到第4位(亚洲第1位)。有效提升了计量科技创新服务市场监管、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深度及广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计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新时期的计量工作将大力实施国家计量基准标准提升工程、计量精准服务产业质量工程、能源资源计量示范工程;深化计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放管服”和简政放权力度;努力推动计量工作“从单一计量向多元测量转变、从计量管理向计量治理转变、从计量支撑向计量引领转变”。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释放计量活力,让计量工作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为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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