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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云联惠”案看网络传销犯罪新特点及本质

时间:2018-10-15 16:53:05  来源:中国工商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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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以来,全国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传销活动得到遏制。但是,随着互联网不断普及,无接触、网络化、分散化的网络传销频繁出现,防范、打击传销的形势严峻。

  2018年5月8日,广州警方成功摧毁“云联惠”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黄某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行动中落网,号称“财富永动机”的“云联惠”网络传销组织被摧毁。经查,该团伙成立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公司,并搭建“云联商城”,以消费全返等为噱头,采取“拉人头”、交纳会费、积分返利等方式引诱人员加入,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

  无疑,“云联惠”网络传销案是2018年以来全国打击传销影响最大的案件。

  “云联惠”的运作模式

  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6日,该公司“云联商城”涉嫌以“消费全返”等为幌子,采取拉人头、交纳会费、积分返利等方式引诱人员加入。

  该商城通过线上线下所谓“全返永动式交易”对会员进行积分返还和奖励,从而诱骗公众加入并推荐他人成为会员。包括以下四种方式:

  ①注册费全返和推荐提成

  消费者可免费注册成为普通会员,或交纳99.9元成为金钻会员,交纳999元成为铂钻会员。普通会员只能享受消费全返,金钻和铂钻会员是商家会员,可获得云联商城开店资格。会员所交纳的注册费用折算成白积分参与消费全返。另外,会员每推荐一个商家会员,云联惠都给其被推荐者注册费用20%的提成。

  ②消费金额和共享资金全返

  注册会员在云联惠联盟商家消费,由商家将消费总额16%作为共享资金交给云联惠。之后,云联惠以每天0.05%左右的比例,以白、红积分转换形式,将消费额全额和共享资金持续返还给消费者会员和商家会员。

  ③销售和消费均有提成和奖励

  铂钻会员推荐他人成为会员后,还能够获得被推荐人的所有消费金额的5%和所有销售金额2.5%的积分提成,以及被推荐人所有收益(提成+奖励)50%的积分奖励。即在云联商城每一笔交易中,云联惠还额外给予销售者的直接推荐者以销售金额2.5%的所谓“销售提成”,以及推荐者的上线们按50%依次递减的所谓“销售嘉奖”;同样,云联惠也给予消费者的直接推荐者以消费金额5%的所谓“消费提成”,以及推荐者的上线们按50%依次递减的所谓“消费嘉奖”。直到奖励积分递减为0.001后,奖励终止。

  ④销售多级代理资格

  经了解,根据不同行政区域、行业分类,云联惠公司设置了双重八级代理制度,按照一定的基准值确定不同级别代理权的价格,将其销售给有意向的铂钻会员。根据协议,代理商可享受其代理费以积分形式101%返还以及促成他人成为代理商获得的20%代理费金额提成,还可以根据不同的代理费数额选择成为该代理级别中的LP(Limited partner,不参与经营管理投资人)或是GP(General partner,参与经营管理投资人),来决定是否参与所属代理公司的经营。同时,云联惠也给予各代理公司各种返还和奖励,包括其代理股东会员的代理费金额101%返还以及销售代理金额20%奖励、直接下辖级别所属代理权销售金额10%奖励。

  2、辨析传销新特点

  据媒体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最近几年活跃的互联网传销平台已达3534家,活跃人数达3176万人,传销平台日均增长30个,2017年新出现的平台占比达58%。与传统传销比较,互联网传销呈现四个特点。

  ①在名称登记方面,传销组织一般选择在大城市开展活动

  与过去几年以线下为主的传销组织经常选择在三、四线城市登记“生物公司”“农业公司”等不同,目前传销组织一般选择在大城市开展活动,登记“科技公司”“网络公司”以掩盖传销本质,披着合法的主体资格等外衣搞传销。

  ②在参与人员方面,高收入人群增加,年轻化、低学历、职业化趋势明显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工商局通过分析已查处的传销案件发现,不少“老板级”“大腕级”人员参与传销组织,34岁以下的参与传销人员占大多数。虽然高学历人员参与传销有增多之势,但主要参与人群还是以低学历人群为主。职业传销人员同时参与或领导多个传销组织,而一部分团队头目职业化从事传销和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

  ③在发展方式方面,互联网传销方式比传统传销多样

  传统传销多为假借工程、生意、招聘等名义,发展对象主要是亲戚、朋友、熟人,集中开会“洗脑”;互联网传销则主要假借原始股权、虚拟货币、消费返还、社会公益等名义,通过互联网特别是移动客户端推荐、添加人员,采取线上宣传“洗脑”,线下开会造势,以手机转账结算的方式流转资金,搭建非接触、跨区域、“千脚虫”式的全国性甚至国际性的组织。

  ④在社会危害方面,互联网传销产生社会危害的范围要比传统传销广

  传统传销主要在局部地区产生社会危害,伤及的是传销人员自己的亲戚圈、朋友圈。互联网传销的危害则是大范围、跨地区、全国性的,伤及的是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损害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善心汇”就是典型一例。

  针对互联网传销这些新特点,笔者认为,监管部门应调整思路,除了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外,更应着眼防范,加强打击传销宣传工作,积极有效地开展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无传销社区(村、街道)”等工作。

  3、把握传销的本质

  传销的本质是欺诈,这是区分传销和直销的重要因素。打击和防范传销必须抓住本质,直击要害。传销的欺诈性在互联网时代有很多表现。

  ①做大场面,欺诈公众

  传销组织将其与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战略举措、标志性建筑、标志性人物、标志性事件等挂钩,跟形势、玩概念,欺骗性极强。如“善心汇”打着“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旗号,“云联惠”标榜去库存、拉内需。一些传销组织甚至以招商引资、投资兴业、推销地方特色产品等名义,骗取具有公信力的机构或者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人的信任,让他们为传销组织背书站台。

  ②虚假宣传,欺诈新人

  绝大多数传销组织会通过其自设或者合作的网站,地方或行业媒体,自办或联办的“商学院”等训练机构,各地最大型、最豪华、最具标志性的会场或酒店,以虚假的或引人误解的内容夸大其实力、吹嘘其前景。如“云联惠”的“消费全返”“每天返还万分之五”等宣传用语就涉嫌虚假宣传。此外,传销组织用各种虚假的手段包装其团队领袖、展示其成功生活。

  ③嫁接实业,欺诈会员

  一些传销组织自己没有任何产品,为了给新成员造成“有实力”“干实事”的印象,常常以“合作”的名义与实体经济嫁接,然后带着会员参观考察、赢得信任。如“善心汇”谎称自己不同于其他金融互助平台,拥有自己的实业,在海南有2000多亩的黄花梨基地、1.1万亩椰子林、5A级景区槟榔谷等等。

  ④粉墨登场,欺诈社会

  所有的传销组织都会神化其领导人,以搞慈善活动为名装点门面。如,“善心汇”曾经给某基金会捐款,然后拿着这张有巨额支票的照片到处招摇撞骗。“云联惠”经常宣传董事长黄某荣获“2014中国经济人物”“中国民族品牌十大领军人物”“中国科技创新企业领军人物”称号,还以企业家身份参加了国家级的一些论坛。传销组织往往是由上而下,越吹越大,忽悠人加入。执法人员如果不抓住传销的欺诈本质分析问题,单纯从“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和团队计酬等形式要件上去把握,则容易良莠不分、错误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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