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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工商规范直销活动 未发现违法行为

时间:2015-09-03 08:04:23  来源:中国工商报网  作者:刘壮

  2014年以来,广东省佛山市工商局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立足打、防、管、控,以刑事打击为突破口,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截至2015年6月底,佛山市四区完成无传销镇街的考核验收工作,创建工作全部达标,完成比率100%。
  结合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佛山市工商局在2014年和2015年分别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和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以刑事打击为重点,打击聚集型传销、网络传销以及以“1040工程”“电子商务”“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游戏”等为幌子实施传销违法犯罪的案件。行动期间,公安机关破获传销案件8件,工商部门立案1件。
  为规范直销活动,营造规范、有序、健康的直销市场环境,佛山市工商局加大对直销企业分支机构、服务网点、专卖店、经销商、直销员检查力度,规范市场秩序。行动期间,市、区工商局通过现场检查、网上核对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直销企业是否存在违规招募,违规培训,夸大、虚假宣传,直销非直销产品,在非直销区域擅自开展直销活动,违规计酬等违法行为。行动期间,工商部门共检查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直营店3次,服务网点12次,有关经销商190次,直销员82人次,未发现违法行为。
  2014年10月,佛山市工商局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佛山市公安局与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击传销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就双方部门间加强情报互通、信息共享、共同分析案件线索、联合办案、完善行刑衔接、重大案件由公安机关提前介入等作了相应规定,形成双方共同打击传销的执法合力。同月,佛山市工商局组织由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中院、市检察院等部门参加的打击传销工作研讨会。与会人员就传销案件查处中立案追诉标准、传销与集资诈骗的区分和部门间联合执法协作等三方面的难点和加强打击传销协作进行了探讨协商,达成共识,取得了良好效果。
  为推动创建“无传销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佛山各区本着“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各镇街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镇街,加强责任落实和日常监控,发现和处置传销的能力不断增强,形成了打击防范传销观念深入人心,传销活动的生存基础、活动空间得到明显削弱和压缩的局面。今年6月底前,各区打传办联合综治、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考核小组,通过对创建资料的认真查阅与实地核查,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及社会舆论、群众反映等,严格按照考核评分标准进行审核,对各镇街的创建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四区共22个镇街的创建“无传销镇街”工作全部达标,完成比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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